很简单,因为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合同里面约定的利率都是浮动利率,比如说现在五年以上的贷款有一个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(目前还是4.9%),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对具体的贷款客户的风险进行区别定价。资质好的利率低些,差的就高一些。举个例子,两个客户去银行贷款,一个是上市公司老总,年入百万,贷款100万,30年期,那么给他的利率可能就是基准上浮10%,也就是5.39%,另一个是普通工薪阶层,月薪五千,同样贷款100万,30年,那么他的利率就可能要基准上浮20%也就是5.88%了。然后在具体的合同里面,还有另外一个约定,就是关于这个基准利率的确定。这一条款的选择,具体得看商业银行判断目前是处于加息周期还是降息周期里面。如果是加息周期,未来基准利率会上调,那么合同里面会选择“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结息日调整”,就是说基准利率如果在这个月还贷款前调为5%,那么上述的那个工薪阶层就要按6%来还贷款了,这样银行可以马上收到加息带来的收益上浮;那如果是处于降息周期里面,那么未来基准利率会下降,这时候银行选择的条款就是“基准利率调整后下一年的第一个结息日调整”,这样银行可以多收几个月较高的利率了。郑州华侨城售楼部的小编看到楼主这样说。
以我本人的一点经验,商业银行在前几年的降息周期里面一般都是尽量锁死利率的,只有最近一年开始加息之后,合同里面的条款才开始慢慢调为“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结息日调整”,所以你可以去看一下当初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,看看里面有没有这一类似条款,如果没有的话,你可以申诉追回自己被多收的那部分利息。